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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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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多没有学问,所以看不起学问。他也没有骨头,所以也看不起骨头——他重视,极其重视,酱肉。

    他记得几个零七八碎的,可信可不信的,小掌故。其中的一个是他最爱说道的,因为它与酱肉颇有关系。

    他说呀:便宜坊里切熟肉的木墩子是半棵大树。为什么要这么高呢?在古时候,切肉的墩子本来很矮。后来呀,在旗的哥儿们往往喜爱伸手指指点点,挑肥拣瘦,并且有时候捡起肉丝或肉块儿往嘴里送。这样,手指和飞快的刀碰到一起,就难免流点血什么的,造成严重的纠纷,甚至于去打官司。所以,墩子一来二去就长了身量,高高在上,以免手指和快刀发生关系。

    在他讲说这个小掌故的时候,他并没有提出自己的看法,到底应否把肉墩子加高,使手指与快刀隔离。

    可是,由他所爱讲的第二件小事情来推测,我们或者也可以找到点那弦外之音。

    他说呀:许多许多旗籍哥儿们爱闻鼻烟。客人进了烟铺,把烟壶儿递出去,店伙必先把一小撮鼻烟倒在柜台上,以便客人一边闻着,一边等着往壶里装烟。这叫作规矩。是呀,在北京作买卖都得有规矩,不准野调无腔。在古时候,店中的伙计并不懂先“敬”烟,后装烟这个规矩,叫客人没事可作,等得不大耐烦。于是,旗人就想出了办法:一见柜台上没有个小小的坟头儿,便把手掌找了伙计的脸去。这样,一来二去,就创造了,并且巩固下来,那条“敬”烟的规矩。

    假若我们把这二者——肉墩子与“敬”烟,放在一块儿去咂摸,我们颇可以肯定地说,眼睛多对那高不可及的半棵大树是有意见的。我们可以替他说出来,假若便宜坊也懂得先“敬”点酱肉,够多么好呢!

    多老大对自己是不是在旗,和是否应当保持旗人的尊严,似乎已不大有意。可是,每逢他想起那个“敬”烟的规矩,便又不能不承认旗人的优越。是呀,这一条,和类似的多少条规矩,无论怎么说,也不能不算旗人们的创造。在他信教以后,他甚至这么想过:上帝创造了北京人,北京的旗人创造了一切规矩。

    对!对!还得继续创造!王掌柜不肯赊给他一对肘子,不肯借给他四吊钱,好!哈哈,叫他摆一桌酒席,公开道歉!这只是个开端,新规矩还多着哩!多老大的脸日夜不怠地笑得象个烧卖,而且是三鲜馅儿的。

    可是,王掌柜拒绝了道歉!

    眼睛多几乎晕了过去!

    王掌柜心里也很不安。他不肯再找多老二去。多老二是老实人,不应再去叫他为难。他明知毛病都在洋人身上;可是,怎样对付洋人,他没有一点经验。他需要帮助。一想,他就想到福海二哥。不是想起一个旗人,而是想起一个肯帮忙的朋友。

    自从十成走后,二哥故意地躲着王掌柜。今天,王掌柜忽然来找他,他吓了一跳,莫非十成又回来了,还是出了什么岔子?直到正掌柜说明了来意,他才放下心去。

    可是,王掌柜现在所谈的更不好办。他看明白:这件事和十成所说的那些事的根子是一样的。他管不了!在外省,连知府知州知县都最怕遇上这种事,他自己不过是个旗兵,而且是在北京。

    他可是不肯摇头。事在人为,得办办看,先摇头是最没出息的办法。他始终觉得自己在十成面前丢了人;现在,他不能不管王掌柜的事,王掌柜是一条好汉子的父亲。再说,眼睛多是旗人,给旗人丢人的旗人,特别可恨!是,从各方面来看,他都得管这件事。

    “老掌柜,您看,咱们找找定大爷去,怎样?”“那行吗?”王掌柜并非怀疑定大爷的势力,而是有点不好意思——每到年、节,他总给定府开点花账。“这么办:我的身分低,又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不如请上我父亲和正翁,一位参领,一位佐领,一同去见定大爷,或者能有门儿!对!试试看!您老人家先回吧,别急,听我的回话儿!”

    云亭大舅对于一个忘了本,去信洋教的旗人,表示厌恶。“旗人信洋教,那么汉人该怎么样呢?”在日常生活里,他不愿把满、汉的界限划得太清了;是呀,谁能够因为天泰轩的掌柜的与跑堂的都是汉人,就不到那里去喝茶吃饭呢?可是,遇到大事,象满汉应否通婚,大清国的人应否信洋教,他就觉得旗人应该比汉人高明,心中有个准数儿,不会先犯错误。

    他看不起多老大,不管他是眼睛多,还是鼻子多。

    及至听到这件事里牵涉着洋人,他赶紧摇了摇头。他告诉二哥:“少管闲事!”对了,大舅很喜欢说“少管闲事”。每逢这么一说,他就觉得自己为官多年,经验富,阅历深。

    二哥没再说什么。他们爷儿俩表面上是父慈子孝,可心里并不十分对劲儿。二哥去找正翁。

    八月未完,九月将到,论天气,这是北京最好的时候。风不多,也不大,而且暖中透凉,使人觉得爽快。论色彩,二八月,乱穿衣,大家开始穿出颜色浓艳的衣裳,不再象夏天的那么浅淡。果子全熟了,街上的大小摊子上都展览着由各地运来的各色的果品,五光十色,打扮着北京的初秋。皇宫上面的琉璃瓦,白塔的金顶,在晴美的阳光下闪闪发光。风少,灰土少,正好油饰门面,发了财的铺户的匾额与门脸儿都添上新的色彩。好玩鸟儿的人们,一夏天都用活蚂蚱什么的加意饲养,把鸟儿喂得羽毛丰满,红是红,黄是黄,全身闪动着明润的光泽,比绸缎更美一些。

    二哥的院里有不少棵枣树,树梢上还挂着些熟透了的红枣儿。他打下来一些,用包袱兜好,拿去送给正翁夫妇。那年月,旗人们较比闲在,探望亲友便成为生活中的要事一端。常来常往,大家都观察的详细,记得清楚:谁家院里有一棵歪脖的大白杏,谁家的二门外有两株爱开花而不大爱结果的“虎拉车”①。记得清楚,自然到时候就期望有些果子送上门来,亲切而实惠。大姐婆婆向来不赠送别人任何果子,因为她从前种的白枣和蜜桃什么的都叫她给瞪死了,后来就起誓不再种果树。这可就叫她有时间关心别人家的桃李和苹果,到时候若不给她送来一些,差不多便是大逆不道!因此,二哥若不拿着些枣子,便根本不敢前去访问。

    多甫大姐夫正在院里放鸽子。他仰着头,随着鸽阵的盘旋而轻扭脖颈,眼睛紧盯着飞动的“元宝”。他的脖子有点发酸,可是“不苦不乐”,心中的喜悦难以形容。看久了,鸽子越飞越高,明朗的青天也越来越高,在鸽翅的上下左右仿佛还飞动着一些小小的金星。天是那么深远,明洁,鸽子是那么黑白分明,使他不能不微张着嘴,嘴角上挂着笑意。人、鸽子、天,似乎通了气,都爽快、高兴、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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