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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醒篇 一四、山栖是胜事

陈继儒Ctrl+D 收藏本站

    山栖是胜事,稍一萦恋,则亦市朝。书画鉴赏是雅事,稍一贪痴,则亦商贾。诗酒是乐事,稍一曲人,则亦地狱。好客是豁达事,稍一为俗子所扰,则亦苦海。

    [译文]

    山居本是愉快的事,如果起了贪恋,又与俗世有何不同?爱好书画是高雅的行为,但过于无厌,跟商人并无二致。作诗饮酒原是乐事,若是屈从他人,敷衍应付,则如同地狱。好客交友是令心胸舒畅之事,一旦成了俗人喧闹的场所,亦成了苦海。

    [评语]

    山居的本意是要远离尘嚣。如果对山林起了热情,岂不是有违本意吗?每见名山胜景,大兴土木,原味尽失,加上游人缺乏公德,满地果皮纸屑,那么山林又何异于市场。写字绘画,原本是风雅的事,若必以巨金购置名家之作而后甘,则沦为买卖,雅意尽失,成为炫财傲富的事。

    作诗饮酒,要起之于兴,发之于情,倘若既无兴致,又无情趣,徒然为了应付而为之,就十分痛苦了。好客亦是如此,可以舒展胸怀,若是来者不拒,喧腾一堂,或者俚曲艳调,吆五喝六,不仅令人头痛,避之犹恐太迟。所以,事不能贪,不能俗,一旦流于贪俗,则与世俗无异,又何来胜事、雅事、乐事和豁达事之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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