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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路过南门或西门,看见那破烂的城楼与城墙上的炮眼,文博士就觉得一阵恶心,象由饭菜里吃出个苍蝇来那样。恶心,不是伤心。文博士并不十分热心记着五三惨案。他是觉得这样的破东西不应该老摆在大街上;能修呢,修;不能修呢,干脆拆去!既不修理,不又拆去,这就见出中国的没希望。
中国的所以没希望,第一是因为没有人才,第二是因为有几个人才而国家社会不晓得去拔用。文博士这么想。以他自己说吧,回国已经半年了,还没找到事情作。上海,南京,北平,都跑过了,空费了些路费与带博士头衔的名片,什么也没弄到手。最后,他跑到济南来;一看见破城楼便恶心。
当他初回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不能拿中国与美国比,这不仅是原谅中国,也是警告自己不要希望得过高。按理说,他一回来便应得到最高的地位与待遇。倘若能这样,他必定有方法来救救这个落伍的国家;即使自己想不出好主意来,至少他有那一套美国办法可以应用。算算看吧,全国可有多少博士?可有多少在美国住过五年的?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可是,他早就预备好作退一步想,事情不要操之过切,中国是中国;他只希望每月进四五百块钱,慢慢的先对付着,等到羽翼已成,再向顶高的地方飞。他深信自己必能打入社会的最上层去,不过须缓缓的来,由教授或司长之类的地位往上爬,即使爬不上去,也不至于再往下落。志愿要大,步骤要稳,他不敢希望这个社会真能一下子就认清博士的价值。他不便完全看不起中国,因为自己到底得在这里施展本事——往不好听里说,是必须在中国挣饭吃。他想好了,既是得吃中国饭,就得——不管愿意不愿意——同情于这些老人民,承认他们是他的同胞,可怜他们,体谅他们。即使他们不能事事处处按照美国标准来供养他,他也只好将就着,忍受着,先弄个四五百元的事混着。
回来半年了,半年了,竟自没他的事作!他并没因此而稍微怀疑过他自己;他的本事,他的博士学位,不会有什么错儿,不会。那么,错处是在国家与社会,一个瞎了眼的国家,一个不识好歹的社会,他没办法。他,美国博士,不能从下层社会拾个饭碗,抢点饭吃;他必须一坐就坐在楼上。要是他得从扫地挑水作起,何必去上美国得博士?他开始厌恶这个不通情理的社会,处处惹他恶心,那俩城楼就是中国办法的象征。假若不为挣钱吃饭,他真不想再和这个破社会有什么来往!这个社会使他出不来气。
更可气的是,以能力说,他在留学生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在留学生里能露两手儿,可是容易的事?哼,到了国内,反倒一天到晚皮鞋擦着土路,楞会找不到个事;他真想狂笑一场了。
在留学期间,他就时时处处留着神,能多交一个朋友便多交一个,为是给将来预备下帮手。见着谁,他也不肯轻易放过,总得表示出:“咱们联合起来,将来回到国内,这是个势力!”对比他钱多,身分高的,他特别的注意,能够于最短期间变成在一块儿嘀咕的朋友。比他身分低的,他也不肯冷淡。他知道这些苦读书的青年都有个光明的将来,他必须拉拢住他们,鼓励他们:“咱们联合起来,一群人的势力必定比一个人的大;捧起一个,咱们大家就都能起来!咱们不愁;想当初,一个寒士中了状元,马上妻财位禄一概俱全。咱们就是当代的状元,地位,事业,都给咱们留着呢;就是那有女儿的富家也应当连人带钱双手捧送过来!不是咱们的希望过高,是理应如此!”这个,即使打不动他们的心,到底大家对他亲密了一些。自然也有几个根本不喜欢听这一套的,可是他也并不和他们红着脸争辩,而心里说:有那么一天,你们会想起我的话来!
这样,贫的富的都以他为中心而联合起来——至少是他自己这么觉得——他越来越相信自己的才力与手腕。有时候宁肯少读些书,他也不肯放弃这种交际与宣传。留学生中彼此有什么一点小的冲突,他总要下工夫去探听,猜测,而后去设法调解。他觉得他是摸住大家的脉路,自己是他们的心房,他给大家以消息,思想,灵感,计划。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喜爱这种工作,东边嘀咕嘀咕,西边扫听扫听,有时觉得疲乏,可是心里很痛快。
他不算个不爱读书的人,可是慢慢的他看出来,专指着读书是危险的。有几个专心读书的人,总不肯和他亲近,甚至于不愿和他说话。他觉出来,人不可以成个书呆子;有学问而乖僻,还不如没有多少学问而通达人情世故。人生不应抓住学问,而是应把握住现实,他说。在他所谓的把握住现实之下,事情并不难作:种种代表,种种讲演,种种集会,种种打电报发传单,他都作过了,都很容易,而作得不算不漂亮。因为欣喜自己的作事漂亮,进一步就想到这些事也并不容易,而是自己有本事,在有本事的人手里什么事儿才也不难。
在美国五年——本来预备住四年,因为交际与别种工作,论文交不上,所以延长了一年——他的体态相貌蜕去少年时代的天真与活泼,而慢慢都有了定形,不容易再有多大变化。就是服装也有了一定的风格,至少是在得到博士学位前后不会有什么大的改动。中等的身材,不见得胖,可是骨架很大,显着不甚灵活。方脸:腮,额,都见棱见角,虽然并不瘦。头发很黑很多很低很硬,发旋处老直立着一小股,象个小翅膀;时常用手拍按,用化学的小梳子调整,也按不倒。粗眉,圆眼,鼻子横宽,嘴很厚。见棱见角的方脸,配上这些粗重的口鼻,显着很迟笨。他自己最得意的是脸色,黄白,不暗也不亮,老象刚用热手巾擦完,扑上了点粉那样。这个脸色他带出些书气。
他似乎知道自己不甚体面,所以很注意表情:在听人讲话的时候,他紧紧的拧起那双粗眉,把厚嘴闭严,嘴角用力下垂,表示出非常的郑重,即使人们不喜欢他,也不好意思不跟他一问一答的谈,他既是这么郑重诚挚。轮到他自己开口的时候,他的圆眼会很媚的左右撩动,补充言语所不能传达到的意思或感情。说高了兴,他不是往前凑一凑,便是用那骨胳大且硬的手拉人家一下。说完一句自以为得意的话,他的鼻上纵起些碎折,微微吐出点舌头,“啼”!迸出些星沫;赶紧用手遮住口,在手后唧唧的笑。他的话即使不是卑鄙无聊,可也没有什么高明的地方;不过,有眼,鼻,口等的帮忙,使人不好意思不听着,仿佛他的专长就是抓住了大家的不好意思。
唯一得意的地方既是淡黄的脸色,所以他的服装很素净,黑的或是深灰的洋服,黑鞋,高白硬领;只有领带稍带些鲜明的纹色,以免装束得象个神学的学生。这样打扮,也可以省些钱,不随着时尚改变风格与色彩,只求干净整齐;他并不是很有钱的人。
在美国住了五年,他真认识了不少人。留学生们你来我去,欢迎与欢送的工作总是他的,他的站台票钱花得比谁都多。他的消息灵通,腿脚勤紧,一得到消息,他就准备上车站。打扮整齐,走得很有力气,脚掌辗地,一辗,身子跟着一挺。脖子不动,目不旁视的一路走去,仿佛大家都在注意他,不好意思往左右看似的。他舍不得钱去坐车,可是赶上给女友送行,就是借点钱,也得买一束鲜花。把人们接来或送走,他又得到许多谈话资料:谁谁是怎个身分,在美国研究什么,在国内接近某方面,将来的工作是什么,他都有详细的报告,而且劝告大家对此人如何的注意。工作,方面,关系,发展,这些字眼老在他的嘴边上,说得纯熟而亲切,仿佛这些留学生的命运都应当由他支配;至少他也象个相士,断定了大家的利钝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