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暑假,你们逃亡已经五周年。你在莫言担任总编室主任的那家小报当编辑、庞春苗在小报食堂当炊事员的消息,早就传到了你妻子、你儿子的耳朵,但他们好像把你们彻底遗忘了。你妻子继续着她炸油条的工作并保持着她吃油条的爱好,你儿子已经是第一中学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庞凤凰和西门欢也是高中一年级的学生。他和她中考成绩都很差,但一个是县里最高领导的女儿,一个是拿出五十万元为第一中学设立了“金龙奖学金”的大款的儿子,即便他们考零分,第一中学的校门也为他们敞开着。
从初中开始,西门欢就来到县城就读,他的母亲黄互助也跟来县城,照料他的生活。他们住在你的家中,使这个寂寞冷清的院落,热闹了许多,甚至热闹得有些过分。
西门欢天生不是个读书的孩子,他在这五年里做过的坏事难以尽数。进县城第一年他还有所收敛,从第二年开始,他就成了南关一霸,他与北关刘小罗锅、东关王铁头、西关于干巴坏名相齐,是县公安局都挂了号的“四小恶棍”之一。西门欢尽管干尽了他这个年龄的孩子所能干的一切坏事——许多应该是成年人干的坏事他也干了——但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这是一个坏孩子。他身上永远穿着漂亮、合体的名牌服装,身上永远散发着清新爽朗的气味。他的小头永远理得短短的,小脸永远洗得白白的,唇上黑油油的小胡子标志着他的青春年少,连小时有些斗鸡的眼神也得到了矫正。他待人接物一团和气,满嘴甜言蜜语,对待你的妻子更是礼貌有加,一口一个小姨,叫得十分亲热。所以,当你儿子对你妻子说:
“妈,你把欢欢撵走吧,他是个坏孩子。”
你妻子却替西门欢说话:
“他不是挺好吗?他处世活络,会说话,学习成绩不好,那是个人天分有限。我看他将来比你吃得开,你就像你那个爹,一天到晚闷着头,好像全中国的人都欠你们的钱。”
“妈,你不了解他,他会伪装!”
“开放,”你妻子说,“即便他真是个坏孩子,他闯了祸也有他爹帮他收拾,用不着咱管。再说,我跟你大姨是亲姊热妹,一胞双胎,我怎么能开口赶她们走?熬着吧,再熬几年,等你们高中毕业,就各奔前程了,那时,即便咱留他,人家还不一定住呢!你大伯那么有钱,在县城置一套房子,那还不是小菜一碟?住在咱家,是为了彼此有个照应,这也是你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意思。”
你妻子用许多难以辩驳的理由,否定了你儿子的建议。
西门欢所干坏事,可以瞒过你的妻子,可以瞒过他的母亲,可以瞒过你的儿子,但瞒不了我的鼻子。我是一条十三岁的狗,嗅觉已经退化,但辨别身边人的气味及他们留在各处的气味还是绰绰有余。顺便说一句,我已经让出了县城狗协会会长的位置,接替我的,是一条名叫“阿黑”的德国种黑背狼犬,在县城的狗世界里,黑背狼犬的领导地位不可动摇。退位之后,我已经很少参加天花广场上的圆月例会,偶尔参加一次,也感到索然无味。我们当年的圆月例会,总是载歌载舞,总是喝酒吃肉,总是恋爱交配,可现在的年轻一辈,它们的行为,不可理喻匪夷所思。譬如,有一次,阿黑亲自动员我去参加一次它所说的最刺激、最神秘、最浪漫的活动。我被它的盛情所动,准时到达天花广场。我看到数百条狗从四面八方狂奔而至,没有寒暄客套,没有打情骂俏,仿佛谁也不认识谁一样,大家围着那个重新竖立起来的断臂维纳斯雕像,仰起头,齐吠三声,然后调头狂奔而去,包括狗协会主席阿黑也是这样。真是来如闪电去似疾风,片刻之后,便把我孤零零地闪落在遍地月光的广场上。我望着那闪烁着幽蓝光辉的维纳斯,直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后来我听说,它们玩的是最时髦、最酷的“快闪”游戏,参加游戏的狗,都自称为“快闪一族”。听说他们后来还玩了一些更加莫名其妙的行动,但我都没有参加。我已经感觉到,我狗小四管领风骚的时代已经结束,一个新的时代,一个充满了刺激和狂想的时代已经开始。狗的世界如此,人的世界也大致相同。尽管此时庞抗美还在位上,并盛传她即将升到省城担任要职,但距离她被纪委“双规”、“双规”后被检察院立案、最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已经为时不远。
你儿子考入高中后,我不再担当接送他上学的任务。我本可以每天卧在西厢房里,睡睡懒觉,回忆一下往事,但我不愿意,因为这样会加速我肢体和大脑的老化。你儿子不需要我了,我就每天跟随你妻子到火车站广场上去看她炸、卖油条。就是在这里,我嗅到了车站广场周围的那些发廊、小旅店和小酒馆里,经常地留下西门欢的气味。这小子伪装成背着书包上学堂的乖乖仔,但一出家门就会搭上一辆专门在路口等候着他的“摩的”,直奔车站广场。开“摩的”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须的彪形大汉,他心甘情愿地做一个中学生的专门车夫,西门欢的出手大方显然是主要原因。这里是“四小恶棍”共同拥有的地盘,也是他们吃喝嫖赌的地方。这四个小恶棍的关系,像六月的天气一样变幻不定。他们时而好得如同亲兄奶弟,在酒馆里猜拳行令,在发廊里玩弄野“鸡”,在旅店里搓麻抽烟,在广场上勾肩搭背,如同四只用绳索连络在一起的螃蟹。时而又翻脸无情,分成两派,像乌眼鸡一样死啄。有时候也出现三个打一个的局面。后来,他们又各自发展了一帮小兄弟,形成了四个小团伙,小团伙的关系也是时分时合,车站广场周围,被他们闹得乌烟瘴气。
我与你妻子,亲眼目睹了他们之间一次惨烈的械斗,但你妻子并不知道械斗的总指挥是她心目中的好孩子西门欢。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午,正所谓光天化日之下,先是广场南侧那家名叫“好再来”的酒馆里,传出了吵嚷喧闹之声,接着有四个头破血流的小青年从酒馆里逃出来,后面有七个手持棍棒、一个拖着墩布的小青年追赶出来。那四个小青年绕着广场逃窜,他们虽然头脸上受了伤,但似乎并没有恐惧与痛苦。那些追赶者们,脸上也没有凶煞之气,有几个脸上还带着傻呵呵的笑容。这场械斗在初发阶段看上去竞像一场游戏。四个逃跑者中有一个身材瘦高、脑袋呈长方形、如同旧时更夫打更所用梆子的,正是西关的小恶人于干巴。他们四个并不完全是逃窜,他们在逃窜过程中还发起了一次反冲锋。于干巴从怀中掏出一把三角刮刀,显示出他在四人当中的首领地位,他那三个小兄弟,则从腰间抽下皮带挥舞着,“呀呀”地呐喊着,跟着于干巴冲进追赶者群中。一时间,棍棒打在头颅上,皮带抽在腮帮子上,喊叫声与惨叫声纠缠在一起,场面十分混乱。广场上的人纷纷逃避,接到报警的警察还在途中。这时,我看到于干巴将他手中的刮刀捅进了那个挥舞着墩布的小胖子的肚子,那小胖子惨叫倒地。见同伴受了重伤,追赶者的队伍顷刻瓦解。于干巴用受伤的小胖子的衣服擦干刮刀,一声呼哨,率领着那三个小兄弟沿着广场西侧往南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