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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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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出梦莲所料,举人公愿意交钱粮。老郑本来很怕和举人公说话,因为举人公的话里常常带着书上的字眼,教他莫名其妙。而且,这一次,是他给举人公出主意,教举人公破钞,他的心里一点也不象往常来报告“今年多收了十五担高粱”那么平静。他几乎怀疑自己真的有那个胆量把话说出来。况且,他知道,院中老有人监视着举人公;连给举人公打杂的都是敌人派来的侦探。假若他的话被他们听了去,他晓得自己的头就要在项上长得不十分安稳了。

    举人公正在批阅公文。他讨厌看它们,但是日本人的鞭子——无形的——老在他的背后,他不敢十分的贪懒。那些公文的内容没有一件是有利于中国人的,纳粮,抽壮丁,统制物资,使用伪币……他知道他的笔下可以杀死多少多少人,但是他没法子不批准——他的唯一的任务就是替日本人批准一切杀人放火的事。他不能由国家民族的立场去看事,但是他深知道因果报应的可怕。他入过考场,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取得了功名,他知道,是一半来自学问,一半来自祖宗的阴功德行。在他坐在与囚狱相似的书房里写卷子的时候,他仿佛看见了好几个白胡子老头儿,都慈眉善目的向他微笑——所以,他中了举人。现在,在他的笔下,他看见多少没有头,或头上带着一个血洞的人。他不敢再落笔。但是他又非落笔不可。为维持生命与财产,他须忘了那些屈死鬼。他须不再迷信!他写下来批语,签了字盖了章,心中痛快了一些。“管它呢,批完一件是一件!”他告诉自己。

    老郑来得正好。举人公恰好看一件日本人要“女看护”的公文——文城须至少送出一百二十名“女护士”到各处军营里去。看看这件公文,他想起刚刚闹过气的梦莲。他决不肯教自己的女儿去陪酒,可是他须把别人的女儿送到军营中。他看见一群吐着舌头,下身流着血的女鬼!他闭上了眼,盼望看到那些曾经在考场里保护着他的白胡子老头儿。没有看见。

    睁开眼,他看见了老郑。他把公文推在了一旁。老郑一眼瞭着院中的人,一眼看着举人公,很困难的,续续断断的,把来意说明。举人公的小眼珠只转了两个圈,就点了头。看了院中一眼,他口中的热气吹在老郑的耳朵上;“咱们要谁也不得罪!”

    老郑不愿意多啾咕。他向举人公告辞。怪舍不得似的,举人公托着水烟袋把他送到院中。

    看着老郑走出去,举人公的心中轻松了许多。他想跟谁再谈一谈心。在他的盖满了耻辱与污垢的心中,他现在找到了一点光亮,象破屋子似的,虽然丑陋不堪,可是屋顶上的漏洞能放进点月光来。耻辱与污浊最好是埋在心里,象死人须放在棺材里那样。但是,光亮是要射出来的。他渴想跟谁谈一谈心,把刚刚找到一点光亮放射出来。

    谁是可以谈心的人呢?只有梦莲。但是梦莲已经几乎不再是他的女儿。他的嘴,说不过她。他的“涵养”,又教他处于不利的地位;她敢任性的乱说,他不敢。但是,他必须找她去,跟她说几句知心的话;再不说,他的心就会由憋闷而爆炸,象小孩吹的气球那样。他的脚不由的走向她的屋子去。不管她怎样,他须把心中的话说出来,好教自己的身上还有一点人味儿。

    梦莲正爬在小桌上写信。她不必抬头,就知道是谁进来了;她认识他的脚步声——一种轻,短,而并不快的,仿佛只用脚掌那一点肉用力的,脚步声。因此,她也就没抬头。举人公停住了脚步。从胸部到喉管,忽然干辣辣的缩紧,他想扭头走去。她的冷淡是无可忍受的。但是,他没动。象被食物噎住似的,他咽了一大口气。他看着她。她的额部几乎不能看见,他只看见她的颧骨和腮——她的腮上是那么瘦,颜色是那么惨白,他的怒气与反感开始变为怜爱与同情。他好象已经有许多天没有看见她,好象头一回看清她是这么憔悴。她不但是他的女儿,而且是个应当被人怜爱的女儿。他觉得有些对不起她。什么地方对不起她?他不愿意去想。因为,假若他要依着她的看法去想——什么汉奸咧,卖国咧——他就无法再为自己辩护,无法再活下去。他须欺骗自己,以便苟延性命。他希望女儿能明白这一点。

    “梦莲!”他低声的叫。

    “嗯?”她的笔尖朝了上,左手按着纸,象知道他来,又象是刚从梦中惊醒的,这么出了一声。她的眼中带出很疲倦的样子,而皱着的眉头又表示出虽然疲倦仍然不服气,还可以随时对他反抗的神气。她的上嘴唇翘起一点,露出两三个小牙;她的牙仿佛不似往日那么白净了。

    他走到她的旁边。她没有改动她的姿态,只把眼低下来,定在信纸上。

    “梦莲!”举人公把水烟袋放下,自己搬来一个椅子——姿势极不自然,象三四岁的胖男孩抱着个布娃娃那么不自然。

    梦莲没有任何表情,把信纸翻过来,把笔插在笔帽里。“梦莲!老郑去了,去交钱粮!”他的心中的那点亮儿放射出来,象把一个鱼刺吐出来那么痛快。

    她把双手放在脖子上,脸儿仰着,又“嗯”了一声。“你看,梦莲,我是要谁也不得罪!”他很高兴的说出他的哲理。

    “各方面敷衍?”梦莲的话象利刀砍在豆腐上。举人公确是象豆腐,他软软的接受了那一刀,并没使刀刃发出火星儿来。

    “那有什么办法呢?”举人公叹了口气。

    “我们的命就那么要紧?”是的,她知道,命实在要紧。在抗战以前,凭她的那么娇生惯养,凭她的爱花爱草的天性,她永远连“死”字都不大爱说。不是出于迷信,而是她以为“死”字与她相距太远;谁能看着一个可爱的世界,鸟在唱,水在流,而忽然想到死呢?可是世界变了,她看到死,种种的死,比噩梦还丑陋的死。她认识了死。她觉得死在这年月,一点也不稀奇,而且是人人不能免的。看清楚了这一点,她常常想到死,而不敢死的就好象不配活在战争里。战争根本便是死里求生。她的思想,以前是这么轻微浅薄,现在却被战争熬炼得象生命那么大,那么重。她不能不常常想到生和死,因为水火刀枪都就在她的眼前。

    举人公不想再谈下去。他后悔刚才为什么要来和女儿谈心。女儿的眼是由生一直看到死,而他的是慢慢的慢慢的,象叫花子在垃圾堆上拣东西那样,逐件的细看,只要看见一块还有一点点黑色的残煤,就可以再燃起火来取暖的希望。敷衍,各方面敷衍,的确是他的哲理;而且是,在他想,最适用于乱世的哲学。东摸一把,西摸一把,摸来摸去——他想——就会摸到自己的脑袋还在项上!这就叫作“一贯”!梦莲不能懂得这个一贯之道。她年轻幼稚。他不想再和她往下谈。

    但是,他又不肯走开。好容易和她坐在一处——她既没一语不发,又没跺着脚生气——他须忍耐一会儿,再使她多明白一点他的心。他是有涵养的人。即使她不喜欢听他的话,他也得说出来——心到神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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